前言
农村和城镇社区电影流动放映是我国重要的公益文化事业之一,这项事业对于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2005年是广电总局确定的“农村服务年”和“电影发展年”,为贯彻和落实《电影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和《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精神,更好的实施“2131工程”,根据广电总局和电影局领导指示,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承担了组织研制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任务,目前该系统已通过广电总局组织的测试和鉴定。
概述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英文名称:Digital Movies Mobile Playing System。数字系统采用数字化制作、发行、管理和放映技术,大大降低了农村和社区电影放映的发行成本,提高了放映质量,有力地拓展和丰富了农村、社区电影市场。
1、影片技术传输链
1.1、数字影片制作
采取高质量高效率的视音频数字技术,生成具有版权保护功能的数字影片。一部100分钟数字影片的文件大小约为6G,画面、声音质量明显优于16mm电影放映效果。
1.2、数字影片分发
数字系统采用卫星传输和影片输入盘两种方式,将影片发行到数字院线,数字院线负责影片的二级分发工作。
卫星传输发行
卫星发行方式做为主要发行方式,具有快速、便捷,覆盖范围广等优势。影片的卫星传输发行由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由广电总局节目传输中心提供亚洲3S卫星进行卫星上行传输。每月发行一次,每次5~8部影片,全年总计发行60~100部影片。
影片输入盘发行
影片输入盘做为辅助发行方式,只提供给每个数字院线做为影片备份使用。
1.3、数字影片放映
数字院线是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二级发行单位,负责管理卫星接收中心站和终端放映点。
卫星接收中心站
卫星接收中心站负责统筹购买数字影片和相应的影片放映场次;接收卫星传输发行的数字影片;保存辅助发行的影片输入盘;根据终端放映点所购买影片和相应场次情况,更新放映点的影片解码卡授权信息。数字院线每个卫星接收中心站可负责所在地周边50个或更多终端放映点的二级分发工作。
终端放映点
数字终端放映点是数字院线的最终放映单位,负责将数字影片下载到终端播放服务器,根据本放映点的影片解码卡授权信息(影片片目和相应片目放映场次),实施影片放映工作。
高度集成化的终端放映系统确保影片的放映可靠、便捷、稳定。数字终端放映点放映的影片画面和声音质量优于目前的农村16毫米电影胶片放映效果,接近35毫米提包机放映效果。
数字终端放映点设备如下:
数字终端播放服务器
投影机
多声道音频功放
多声道音箱
机柜
银幕
数字终端播放服务器(dMs-1000)是数字终端播放系统的核心设备,具有以下功能:
支持高清1920×1080i视频输出格式
支持多声道音频输出(左、中、右、左环绕、右环绕、超重低音)
支持立体声双声道音频输出(左、右)
可存储15~20部数字影片
支持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放映授权的片目场次管理
具有影片解码卡信息查询功能
支持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卫星传输和影片输入盘两种发行方式
支持影片输入盘、传输硬盘和直连等三种影片下载方式
支持影片删除功能
支持影片智能断电记忆播放功能
具有播放日志记录、管理
具有中文面板显示
友好的用户操作界面
2、影片版权保护链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制作、分发、放映全过程具有版权保护功能,未经授权数字影片收不到,解不开,放不了。
2.1、影片制作
视音频采集压缩处理后的数字影片素材,经过加密等版权保护处理,生成最终用于发行具有版权保护功能的数字影片。
2.2、影片分发
影片分发采用卫星传输和影片输入盘两种发行方式。
分发的数字影片本身具有版权保护功能,分发和数据回传通道分别采用授权、加密等方式,保证其它接收设备不能接收到所传输的数字影片数据。
2.3、影片放映
数字影片的放映必须配合具有相应授权信息的影片解码卡。数字院线通过购买数字影片和相应影片的放映场次,才能保证数字影片的正常放映。其它播放系统无法进行数字影片的播放。
3、影片信息管理链
3.1、数字影片网上订购
数字影片订购网站是为数字院线用户提供购买影片和相应场次的交易网站。数字院线经授权登陆数字网上订购系统查看、订购发行影片片目、相应影片场次和相关影片信息等。数字院线提交数字影片需求订单,经审核并结帐后完成影片订购交易。该网站为数字院线提供了方便、快捷、直观的影片交易平台
3.2、场次信息统计
数字系统具有放映场次数据统计功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公平、准确、透明的数据信息:向发行方提供发行片目的放映场次统计数据向“2131”工程提供全年发行片目和相应放映场次统计数据
4、影片经营结算链
影片结算系统的数据准确、透明、公开,可供第三方查询。
影片运营方式和结算途径,需要按场次与影片发行方和放映院线等相关单位协商结算。